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三條 縣區人民政府成立有本級政府辦公室、監察、保密、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等部門參加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按照分級負責、下管一級和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考評工作。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1.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2.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4.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費用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的及時性、準確性,公開方式(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
2.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及時更新情況;
3.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施建設和服務情況;
4.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辦結和申請人的滿意率及依法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第五條 考核方式:
實行年度考核。采取單位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等方式進行。
(一)自查由各單位對照考核內容于每年11月底前自行組織;
(二)專項檢查由考核小組根據每年工作重點制訂方案,確定檢查內容和被查單位,并按方案組織檢查;
(三)綜合評定由考核小組根據自查情況、專項檢查情況、年度政府網站評議結果、社會評議情況、舉報受理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
第六條 考核程序:
(一)考核小組制訂考核方案;
(二)向被考核單位發出考核通知,明確考核實施細則和具體標準;
(三)被考核單位進行量化百分制自評考核,并形成書面材料報考核小組;
(四)考核小組在對被考核單位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級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次。具體量化標準由市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按年度制訂,經市政府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 考核結果與單位年終工作考核掛鉤??己藘炐愕慕o予表彰,對不達標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九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按照國務院、省政府主管部門或機構制訂的相關規定,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