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獲取勉縣人民政府的相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有關要求,特編制《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信息分類
本《指南》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掌握、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公開信息三類。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各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公開人對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保密性進行審核,重要信息的公開應報縣政府辦公室審定。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縣政府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可查閱《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該《目錄》涵蓋了縣政府的機構信息、政策文件、決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項、行政執法、人事信息、財政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和公共服務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縣政府公開的信息主要是2010年以來的相關內容。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的主要信息也納入縣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體系。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勉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samosyachts.com)是主要公開平臺,此外還采用政府新聞發布會和報紙、廣播、電視、電子屏等輔助性公開方式。
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縣政府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0916-3239912
傳真號碼:0916-3239915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通信地址:和平街46號
郵政編碼:724200
電子郵箱:524809174@qq.com
(三)公開時限
勉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縣政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有關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單位主要辦公場所查閱,也可以到縣檔案館設置的政府信息查詢點獲取政府信息(辦公地址:縣政府機關院內,聯系電話0916-3239890)。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目錄編排體系
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導航區、檢索區和內容顯示區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欄目入口功能;檢索區提供公開信息查詢;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發布機構、公開內容、公開時間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開信息唯一號碼;發布機構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內容;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以及各鎮人民政府,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機構為縣政府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916-3239912;傳真號碼:0916-3239915;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通信地址:和平街46號;郵政編碼:724200;電子郵箱:524809174@qq.com)涉及各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的申請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直接向其提出申請(受理機構由各單位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并公布)。
(二)申請方式
1、申請的提出。申請人向受理機構提出公開政府相關信息申請時,應如實填寫《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此表可以在勉縣人民政府網下載,也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申請公開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必要時,需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相關提示。
2、申請的提交。
書面申請:申請人將填寫好的《申請表》,通過信函發送到相應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并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信函提交: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提交申請。采用EMS、掛號信等郵寄方式的以受理機構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無須簽收的郵寄方式的以受理機構與申請人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通過傳真提交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來信請寄:勉縣和平路中段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要室(收),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724200,聯系電話:0916-3239912,傳真號碼:0916-3239915。)
網上提交:申請人可登陸“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依申請公開”提交頁面(http://www.samosyachts.com/mxzf/xxgk/ysqgk/ysq_bm.shtml),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3、申請的處理。
⑴審查: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機構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應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⑵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⑶答復: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該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受理機構答復時,應按下列情形以《勉縣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見附件2)向申請人告知:
①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②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③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④不屬于本機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構及聯系方式;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4、申請的收費。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信息處理費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開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縣監察局(或受理機構的紀檢監察室)和上一級行政機關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開人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縣紀委監委聯系方式:縣城和平路中段縣委機關院內,郵編:724200,電話:0916-3239981。
附件:1、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勉縣人民政府受理公開政府信息申請告知書
3、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告知書
附件1:
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注:“內容描述”一欄如空間不夠填寫,可另附 。
附件2: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告知書
(受理機構文號)
(申請人):
本機構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審查:
□ 你(單位)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機構予以受理。并將(□當場答復,□在規定時間內書面答復)。
□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有部分內容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故對該部分信息不予公開。并將(□當場答復,□在規定時間內書面答復)。
□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故不予公開。
□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構的掌握范圍,建議向 咨詢,聯系電話: 。
□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存在。
□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本機構難以根據此申請確定具體的政府信息。請你(單位)更改、補充所需信息的內容描述后再行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本機關將向你(單位)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遞送費用。
特此告知。
(受理機構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告知書
(受理機構文號)
本機構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具體見 (受理機構文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你(單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當面等方式予以答復,請閱知。
(受理機構印章)
年 月 日
為了保證您快速獲取您申請的政府信息,請仔細閱讀以下提示:
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相關規定,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已主動公開大量政府信息。建議在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之前,先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新聞媒體、公示欄(屏)等渠道和方式對所需政府信息進行查找。
二、為了更加高效地獲取相應政府信息,建議您先查看行政機關的職能,盡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門提出申請,如自然資源部門制作土地征收類信息,住建部門制作住房、城鄉建設類信息,公安部門制作治安管理類信息,生態環境部門制作環境影響評價類信息等。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該是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機關重新制作、加工、匯總、分析的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
五、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應當明確需要獲取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關信息等模糊性描述。
六、申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采取“一事一申請”方式提出,即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只對應一個政府信息項目。
七、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須真實有效,以便行政機關及時答復。
八、本平臺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舉報、投訴、咨詢、建議等事項,請通過12345市民熱線、縣長信箱等渠道反映。
九、如本平臺無法滿足您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需求,請通過書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請。
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期限。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答復期限,延長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按照申請人指定的紙質郵寄、電子郵件或現場領取等形式送達申請人。